本篇為《新修彰化縣志‧經濟志》4篇之其中1篇,內含水利、農業、林業、漁業、畜牧5部份,計有5章19節。記載範圍,以民國39年(1950)彰化縣行政區域調整設縣後之26鄉鎮市為主;論述時間,上起史前先民的開墾,下迄民國101年(2012)12月31日止。
農業 經濟